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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6  浏览次数:753

二级学院团总支

根据团中央初步工作安排,今年将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本次竞赛将精简赛事,取消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大赛和MBA等专项赛,仅保留创业计划赛。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创业计划竞赛校内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和对象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面向全在校生,以商业计划书、线上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五个赛道,为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比赛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赛事流程

大赛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如被推荐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可适当增加2-3名成员)。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安排部署,落实人员,制定方案,切实把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广泛动员。积极动员,认真选拔,既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参与面。参赛数量和获奖数量纳入年底综合考评方案。

指标

指标内涵和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

挑战杯/创青春(80分)

获校级奖励,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30分;获省级奖励,计50分;获国家级奖励,此项满分。本项最高80分。

团委

核定

3.及时上报。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710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商业计划书、汇总表打包上报至奥蓝。

  

人:沈可

联系电话:025—56226376

  

共青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6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