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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9—2020学年“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4  浏览次数:735

二级学院团委总支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重要精神,大力推动从严治团,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与荣誉感,过去一年,我校各级团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党政工作重点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思路和重心,立足“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团员思想教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团组织活动,丰富了团员青年的学习生活,为建设和谐校园、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为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奋发有为,有效推动团的各项工作在实践中发挥生力军作用,校团委拟定于2020年4月至5月上旬开展2019-2020学年苏第二师范学院“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切实评选出在团组织的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予以破格激励。

二、评比项目

“五四红旗团委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疫’守护之星‘疫’云讲演之星

评比条件

1.“五四”红旗团委总支

校团委将结合二级学院团委(总支)2019年度工作考核评分和2020实际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最终评选产生“五四红旗团委(总支”。

2.“五四”红旗团支部

各二级学院团委按照评比条件进行推荐(参见附件一),推荐名额为一个,被评为校“十佳活力团支部”的另外单列。

3.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分为教师和学生两个系列。教师系列的优秀团干部表彰名额一般不超过6名,学生系列的优秀团干部表彰名额一般不超过100名。各二级学院团委对照评比条件进行推荐(参见附件一),学生团干部推荐名额参见附件八。

4.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员”一般不超过参评团员数的5%(学生党员不参加“优秀共青团员”评比,可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优秀共青团员原则上须由所属团支部全体成员推选产生,评选标准参见附件

5.“战‘疫’守护之星”

各二级学院团委按照评比条件进行推荐(参见附件一),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10名。

6.‘疫’云讲演之星

‘疫’云讲演之星由青春苏二师微信公众号投票产生,对前十名进行表彰。

、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委总支须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学院特点,认真研究,精心组织,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二级学院团委总支要严格规范评选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听取学院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申报表格。

3.各二级学院团委总支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强团委总支、团支部之间的交流学习,让评选过程成为互通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的有效渠道,努力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工作目标。

、日程安排

1.学院评选、申报阶段(4月14—4月23日)

二级学院团委总支在落实好相关组织工作的基础上,将相关评选申报材料于4月23日(周)前报校团委。

2.学校评审阶段(4月24—4月28日)

校团委将于4月24日至4月28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电话调研、线上评审等方式确定获奖集体和个人名单。

3.表彰阶段(5月初)

校团委将于5月4日对获奖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

、关于评选的相关说明

1.材料报送说明:

1)二级学院团委总支提供本单位申报奖项汇总清单(附件)的纸质版、电子版。

2)五四红旗团委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需提供:相关申报表(附件、附件)的纸质版、电子版,文字总结材料电子版。

3)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材料需提供:相关申报表(附件、附件)的纸质版、电子版,个人事迹文字材料的电子版。

4)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材料需提供:相关申报表(附件)的纸质版电子版

5“战‘疫’守护之星”申报材料需提供:相关申报表(附件七)的纸质版、电子版。

以上纸质版均需加盖公章,请于4月23日(周)下午4:00前二级学院团委总支为单位送至校团委(草场门校区请预约,联系人沈可13515129150)(石湫校区尚美楼120办公室),所有电子版材料分类打包后发送至奥蓝系统,统一以“XX学院团委五四评优申报材料”命名,按照评优项目建立文件夹分类。

2.过去一学年中有团员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团支部,不得参评本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

3.学院上报的参评对象中如有不符条件者,立即取消资格并不再递补。

  

共青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零年四月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