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团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五次团代会有关精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向纵深实施,我委决定举办“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风采展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魅力团支书”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在团员青年中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2.担任团支书一年以上,积极主动地为同学服务,任职期间能够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等团务工作,取得较为突出成绩。主动带头开展“新思想公开课”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3.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较为优秀,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二)“活力团支部”评选要求
1.思想引领成效好。团支部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高校团支部按照规范要求开展“信仰公开课”系列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2.组织运行规范。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3.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4.团员参与热情高。基层民主及团支部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5.支部成员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行为。
二、材料要求
1.参评“魅力团支书”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团支书所在学校、院系、班级、姓名,反映团支书工作状况的生活照3—5张(须含新思想公开课照片),一个参赛口号(20字以内),一段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同时报送《魅力团支书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
2.参评“活力团支部”要提交以下资料:支部全称、支部全体成员集体照1张及活动照片3—5张(须含新思想公开课、素养公开课照片),一个参赛口号(20字以内),一段团支部简介(200字以内),同时报送《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推荐表》(附件2)。
三、时间安排
(三)校级评选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魅力团支书”评选
团委将组织评审团对“魅力团支书”进行答辩评审,综合上报材料及答辩情况,确定“十佳魅力团支书”。
2.“活力团支部”评选
团委将组织评审团对“活力团支部”进行答辩评审,综合上报材料以及答辩情况确定“十佳活力团支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团委、各高校团委要充分认识到“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风采展示评选活动是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选拔标准,按时做好申报工作。每个学院限报2名团支书、2个团支部。
2.加强工作结合。各分团委要将评选的过程变为教育引导青年学生的过程,采取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展示基层团支书勤勉工作的事迹和基层团支部精彩丰富的活动。并借此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共青团改革和从严治团相关规定,结合好“信仰公开课”“第二课堂成绩单”“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等重点工作,注重加强团员先进性教育,规范团的组织生活,夯实团组织基础,进一步提升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总结宣传。各级团组织要通过“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的评选发掘一批优秀青年典型,收集整理一批基层团工作典型案例,并通过“信仰公开课”系列活动加强典型推广。各地各高校活动开展情况及特色做法请及时反馈团省委高校部与中少部。
4.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分团委按时将评选申报材料上报至奥蓝。联系人沈可,联系电话:025-56226376。
共青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