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发广大学生爱国爱党爱教爱校热情,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创设浓郁师范文化、迎接校区落成搬迁、开启二师全新征程,经研究决定,举行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暂定2018年5月2日
二、比赛地点:
草场门校区体育馆
三、比赛评分标准
1.参赛人数(5分)。参赛人数50人,上下浮动不超过20%。此次比赛的合唱队员及指挥均应由本院师生组成,不得聘请外援参加。如发现参赛队伍违反上述要求,将酌情扣除其相应分数。
2.形象(10分)。要求着装整齐、得体、大方,合唱队员精神饱满,上下场井然有序。服装不统一扣5分,秩序不佳扣5分。
3.合唱效果(80分)。每个参赛单位需演唱校歌(必选)、一首合唱歌曲(曲目自选)。要求切合主题,演唱完整流畅,声乐整齐、唱词清晰、声音洪亮、统一和谐,富有感染力。可适当加入一些表演,使得合唱更加新颖、别具一格。
4.指挥(5分)。合唱指挥手势正确、规范、干练、优美。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两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另设最佳表演奖一名,最佳指挥奖一名。
五、比赛要求
各分团委要高度重视本次大合唱比赛,将本次比赛作为大学生艺术教育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结合自身实际,精心排演,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
在选拔合唱队员的过程中,各学院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大力度开展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运用微博、微信等渠道,开展相关话题的互动,让更多的老师和学生了解此次比赛。
希望通过本次比赛,各学院能够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增强学生集体主义荣誉感,充分展现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艺术水平,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努力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添砖加瓦。
为做好本次比赛的筹备工作,请各学院于4月23日前报送领队名单及联系方式至奥蓝系统。
联系电话:025-83758135 联系人:沈 可
共青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