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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团委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19-06-13  浏览次数:745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本宗旨。我校团委根据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配合学校党政的各项工作,围绕“带领青年、教育青年、服务青年”的宗旨,带领全体共青团员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团员、团干的综合素质。团结共青团员,树立楷模,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团员入党,并根据我校的具体实际,制定学年工作计划,积极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向党组织及上级团委汇报。

第二条 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团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坚持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 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 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有关决策;根据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共青团工作计划。

第四条 建立健全学校共青团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根据团章规定,决定并任免二级学院分团委干部。指导各分团委开展工作。负责审批新团员,负责全校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接转团员组织关系、管理团组织的文书档案、团员档案。

第六条 抓好对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团员意识教育。加强调查研究,经常了解、收集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关心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维护团员、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七条 做好共青团系统的推优评选工作,开展向党组织推荐、输送优秀团员的工作,办好团校,培训团员和团干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第八条 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扩大团的影响和覆盖面,增强团组织凝聚力。

第九条 开展素质拓展工作,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就业创业活动,切实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第十条 办好团委网站、团刊、手机报、微博、报栏、宣传栏和有关橱窗展览,指导好校学生会宣传工作。

第十一条 指导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志愿服务队伍、大学生艺术团开展各项工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十条 组织青年教职工开展教工团支部工作。

第十二条 完成学校党政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部门职能


第十三条 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团委书记(副书记)

1.负责召集团委会、分团委书记例会和团员代表大会,认真传达和学习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并具体研究和安排全校共青团工作,重大问题提交团委会和团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负责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要从我校学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共青团的影响力和先进组织作用。
3.努力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做好党的助手和行政的帮手,指导、组织和开展健康向上、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充分体现共青团在学生中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吸引力。
4.负责制定、落实、检查团委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和日常工作活动情况,按时向同级党组织、主管领导、团委会、团员代表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和报告工作。
5.加强同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保持密切的联系,经常性地沟通情况,互相支持和配合共同促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开展和提高。
6.全面加强对学校学生组织的指导和支持,定期召开校学生会、学代会工作联议会,通报情况了解信息,不仅给予正确的导向,而且在人力、财力和物力等诸多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在关心学生干部工作的同时,更要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成长。
7.努力培训一支思想境界高、业务素质好、活动能力强的专职团干部队伍,使之成为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排头兵和火车头。
8.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组织团委一班人的学习工作,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努力加强团委委员之间的团结、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团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9.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各项工作,在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
(二)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

1.负责全面指导和落实学校团学组织的校园文化建设要求,制定有关团学组织加强学生素质拓展的工作条例和计划,并赋之实施。
2.全面负责校团委系统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具体指导、策划、参与组织学校文化艺术节、社团巡礼等各项活动。
3.全面指导大学生艺术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负责管理好学校共青团文化活动阵地,每年举办一次校艺术团的汇报演出。
4.指导开展学校团的文化工作,研究大学生的文化需求,贯彻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发展计划,积极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做好大学生素质教育和培养的各项工作。

(三)办公室

1.负责承办校团委机关日常事务。
2.负责团委办公会议、分团委书记例会和有关大型团学工作会议的会务、秘书工作。
3.负责起草审核印发校团委有关文件。
4.负责文电、文书处理,整个团委的档案管理。
5.负责团委的后勤管理工作。
6.负责团委的对内和对外联络工作。

(四)组织部

1.负责研究制定学校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2.负责指导、检查和落实学校各级团组织的组织生活和组织发展工作。
3.负责制定各类团学评优评奖条例并负责实施。
4.负责指导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
5.负责实施全校的团校工作计划和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全校团员团籍管理、收缴团费和奖惩工作。

(五)宣传部

1.负责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倡导主旋律,树立先进典型形象。为学校发展和团学活动创造一个良好舆论氛围和环境氛围。
2.负责研究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状况,提出进行思想教育的措施和意见。及时了解青年中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加以综合分析,找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建议。
3.负责共青团宣传阵地的建设,负责指导运用目前团委掌握的宣传栏、海报栏、橱窗、黑板报、报纸等阵地,为学校中心工作和团学活动服务,充分发挥这些阵地的应有作用。
4.负责校团委的新闻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我校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组织策划团的重点活动的宣传,组织开展各类评选。
5.负责收集各学院分团委的信息反馈工作,并及时进行处理汇总,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尽早尽快处理。

(六)社会实践部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规划和方案,并联系学校各个职能部门进行具体的落实和安排。
2.主动联系各种社会资源,不断建立和拓展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强化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基地化、规范化、定期化建设。努力通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3.具体负责一年一度的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负责方案招标、培训、实施、跟踪和考核,指导基层团学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负责日常的社区精神文明共建活动。
5.负责指导学生志愿服务队伍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职业操守,严守工作纪律,办事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第十五条 熟悉业务知识,确保服务质量。熟悉本部门及本岗位的工作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全心全意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自觉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认真执行工作纪律。不擅自离岗、不迟到、不早退,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确保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 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主动加强与同级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遇事不推诿,不拖延,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第十八条 文明办公,热情服务。办公环境整洁舒适,工作时间衣着得体、仪态端庄、举止文明,接待服务对象文明礼貌、热情大方、诚恳谦和、周到细致。
第十九条 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实行挂牌上岗,在醒目位置设置桌签,公布姓名、职务,通过适当方式公开职权清单、行权依据、办事流程、岗位职责、服务电话等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